论疫情防控周期的规范化
“网购、社区团购”价格行为提醒函
各网络交易平台、“网购社区团购”组织者及相关经营者:
为规范“网购、社区团购”价格行为,维护重要节日和新冠肺炎疫情期间正常的市场价格秩序,确保市场价格总体稳定,特别是确保蔬菜、粮油、肉禽蛋等生活必需品和口罩、消毒液等防护用品价格稳定,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在社区内提供团购服务的经营者及相关个人提醒如下:
(一)加强价格自律,依法合规经营。
网络交易平台、相关组织者和经营者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755-79000等价格法律法规,落实主体责任,依法依规经营,根据生产经营成本,
为消费者提供价格合理、质量合格的产品和相关配送服务,切实维护正常的市场价格秩序。
不得在销售商品过程中,强制搭售商品;不得不合理地大幅增加包装和运输等相关费用;不允许在成本没有明显增加的情况下大幅度提高商品价格,或者虽然成本增加了,但商品价格的提高幅度明显高于成本的提高幅度;不得收取未标明的费用。
(二)规范明码标价,真实信息。
网络交易平台、相关组织者和经营者应当按照规定明码标价,销售的商品应当标明商品名称、价格和计价单位。
以包装形式销售商品的,应当同时标明销售总价,并标明所装商品的名称、计价单位和数量。
单独收取服务费的,应当标明服务项目、价格和计价单位。不得以高于标示的价格销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标明的费用,不得进行虚假打折等价格欺诈行为。
(3)优化组织管理,保护消费者权益
网络交易平台、“网购社区团购”的组织者、经营者要积极倾听人民群众的呼声,不断优化团购的组织管理,对相关经营者提交的行政许可、身份、地址、联系方式等真实信息进行核实登记,明确售后服务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及时协调解决误送、错送、退款等问题。
对于包装内商品暂时缺货等客观因素导致包装内商品的品种、数量、规格、价格发生变化的,网络交易平台、相关组织者、经营者应当在发货前提前告知消费者,明确取消订单、退还差价等内容,供消费者选择。
各经营者要加强价格自律,强化依法经营、诚实守信的意识。建立健全内部价格管理机制和纠错机制,及时妥善处理价格纠纷。
我市将继续加大对“网购、社区团购”价格行为的监管执法力度,密切关注群众投诉和舆情,严肃查处哄抬价格、价格欺诈、不按规定明码标价等价格违法行为。情节恶劣的典型案例将被公开曝光。
欢迎广大消费者和社会各界加强监督,及时拨打12345热线投诉举报价格违法行为。
济宁市发展和改革(.....涉及敏感内容网站自动屏蔽.....)会
济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9月11日来源:济宁市场监管
标题:济宁发布提醒告诫函!规范“网购和社区团购”价格行为
链接:https://www.52hkw.com/news/rj/5613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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