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订的强制性国家标准《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 第2部分:道路交通标志》将于10月1日实施。鉴于近年来新设施和交通管理的新要求,
标准新增了“电动汽车充电站”、“电动自行车专用道标志”、“禁止电动自行车进入标志”、“注意积水标志”等18个交通标志。
2009版《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发布实施10多年来,为推动我国道路交通标志标线的完善和规范应用,支撑道路交通基础设施快速发展,规范道路交通秩序,提高路网运行效率发挥了重要作用。
它提高了公众的交通安全意识。
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城市化进程越来越快,道路基础设施建设也在快速发展,这对交通管理和基础设施保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目前,我国已经全面进入汽车社会,机动车保有量已经超过4亿辆。
道路交通标志标线看似“小设施”,却蕴含着服务大众的“大民生”。根据新情况,及时修订了相关标准。修订后的《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第2部分:道路交通标志》增加了18个新的交通标志,以适应近年来新设施和交通管理的新要求。
增加了电动自行车行驶标志、电动自行车专用道标志、禁止电动自行车进入标志、小型客车专用道标志、有轨电车专用道标志、转向灯标志、非机动车和行人交通标志、非机动车行驶标志、右侧车道行驶标志、硬路肩许可标志、货车交通标志、注意积水标志和直行出车道指引标志。
为满足驾驶员在复杂路网和交通运行环境下的出行便利性需求,标准细化了标志的布局、设置和使用要求,对导向标志的信息内容、信息选择原则和方法提出了详细要求。加强可操作性,增加交通标志设置举例等附录。
给出生产图例。比如增加了对标志牌背面的使用要求。标志牌背面不应用于宣传和广告,而应采用灰色、黑色或金属原色,并避免眩光。(记者张南)
(原标题:新增电动自行车道等18个新标识。新的道路交通标志标准将于下月实施。)
来源:北京日报
标题:增加18项新标志 新版道路交通标志标准10月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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