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给我妈买了套房子,和她在一起多年的继父去世了。如果妈妈去世了,继父的儿子可以继承妈妈的房子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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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
你好,我妈跟我继父生活了35年,现在继父死了。我给我妈妈买了一处房产。房产是写在我妈名下的。如果母亲去世,继父的儿子是否有权分配她的房产?A1:你好!如果你继父的儿子和你母亲建立了寄养关系,
而且你没有特别约定给你妈妈买房,你妈妈生前也没有立遗嘱,那么你继父的儿子就有继承遗产的权利。根据《继承法》第十条规定,第一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这里提到的孩子,
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继子女与继父或继母没有血缘关系,而是姻亲关系。一般来说,法律没有规定他们的权利和义务,他们之间也没有继承关系。
但如果孩子和继父、继母一起生活时还很小,就需要抚养教育,形成了赡养关系。我国《继承法》基于实际情况规定,权利义务法律关系只有在继父、继母、继子女之间形成抚养关系时才发生。
继子女可以和继父继母互相继承。你给你妈买了一套房产,房产登记在你妈名下。如果没有特别约定,房产属于你母亲个人财产。你母亲去世,如果没有明确分配房产继承的遗嘱,就有法定继承。
如果继子女属于法定继承人,可以参与遗产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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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2
婚前和朋友合伙买房,婚后五年卖掉。我打算用这笔钱再抵押一套房子。抵押的房子是婚前财产还是婚后共同财产?离婚的话这套房子怎么分?A2:你好!抵押的房屋部分或全部属于婚前财产。
离婚的话,要考虑婚前财产出售价款在新购房价款中的比例,公平合理分割。根据《婚姻法》的规定,一方婚前财产为夫妻财产。因此,无论个人婚前财产在婚后如何变化,
应该属于个人财产。你的婚前房屋出售及其转换所得,应属于你的个人财产。如果是用个人财产付首付,按揭款也是用个人财产付的,房产应该属于个人财产。如果个人房产首付付清,
按揭款由夫妻共同财产支付,这样涉及婚后财产的部分由婚前个人财产的转化决定。一般来说,婚后双方共同投资的财产,通常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但在离婚分割时,要充分考虑一方婚前个人财产价值占婚后新购财产价值的比例,公平合理分割。如果是这样的话,至少婚后双方付出的钱和相应的财产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离婚时,法院会考虑婚前财产出售价格占新购房价格的比例,公平合理地分割财产。三
Q3
1998年,我以岳父的名义买了一套房子。现在公公88岁,婆婆突然去世,老公兄弟三个。这个房子要做哪些准备?一百年后,
如何把我们的损失和兄弟间的纠纷降到最低?谢谢A3:你好!建议尽快办理房屋变更登记,或签订书面协议或说明名下购房。按照你的说法,你以岳父的名义买房,属于名下买房。
根据《物权法》的规定,进行不动产权利登记,认定《房屋所有权证书》记载的所有人为房屋所有人。目前产权登记的主人是你岳父。在确定是否存在名下购房的法律关系时,
以父母的名义买比以其他亲戚的名义买更难。子女为父母买房,通常被认为是赠与或贷款。不能因为子女给父母买房,就简单认定为名下买房。因此,在认定子女与父母购买名下房屋是否存在法律关系时,
通常要有书面协议,即使没有书面协议,也要有声明证明双方确实存在名下买房的事实。否则,只是孩子长期占用和使用父母的房子,很难发现名下买房难。如果借口买房不签协议或说明,
房产很可能在你公公百岁之后作为遗产继承。四
Q4
公公婆婆58岁买房,贷款30年不合格。他们以女儿女婿的名义贷款买房。公公婆婆提出对房子和女婿进行公证也没关系。房贷和女婿在法律上有效不重要。如果我的公公婆婆死了,
银行和银行的贷款债务会不会落在女婿身上?女婿一直不同意买房这件事。买房后通知女婿,让女婿配合贷款的是公公婆婆和他们的女儿。A4:你好!这种以公证处名义买房的约定一般不会受理,但不影响以房屋名义买房的合同效力。
女婿办理借款的,女婿应当按照借款合同履行。实名购房是指实际出资人借用他人名义购房,并将房屋所有权登记在他人名下。房屋的实际出资人为实际购房人或真实购房人,借款人为登记购房人。
假借名义买房的行为,无论对于实际买房人还是名义上的产权人,都有很大的法律风险。我国法律明确规定不动产物权登记,《房屋所有权证书》记载的所有权人被认定为房屋所有权人。
在不违背社会公德、社会公共利益和强制性法律规范的前提下,允许当事人自由订立合同,以他人名义购房的合同应认定为有效。实际买受人也可以基于充分有效的证据向法院主张变更房屋所有权。
然后再凭生效的判决书到房屋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即便在房屋产权主张不成的情况下,也可最低限度地确保当事人的合法债权。关于偿还贷款的问题。首先,
没有女婿的同意没办法以女婿的名义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和办理贷款。其次,如果女婿同意购买了房产,并以自己的名义与银行签订贷款合同,办理了贷款。银行贷款的还款责任就在女儿女婿身上,
而不是在岳父岳母过世后才会落到女儿女婿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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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5
某管道公司因环保违法被曝光关停,现外方要撤资,对员工进行经济性裁员是否合法?签订无固定期合同的员工与企业协商不能达成一致,
企业单方面解除合同是否违法?谢谢!A5:你好!公司裁员以及企业单方面解除合同是否违法,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判断。根据《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一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裁员需具备法定条件,
用人单位必须有充分证据举证证明达到法律所规定的可以裁员的条件方可裁员,不能举证的将会被认定为违法裁员。
这些条件包括:(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
仍需裁减人员的;(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裁员人数及程序要求: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
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符合以上条件及要求的,公司可以裁减人员。此外,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裁减人员时,
应当优先留用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人员。劳动合同法四十二条规定的“特殊”人员也不得裁减。如果用人单位裁员不注意法律要求优先留用的人员范围,
将较长期限合同及无固定期限合同员工裁掉而保留较短期合同员工,或裁减禁止裁减的人员,也会涉嫌违法裁员。感谢值班律师:
李琳(广东广州)
你自己的世界很大
大到山川洋流皓月星空
你与父母共同的世界很小
小到只有你的一段归途
来源|CCTV今日说法(微信号:cctvjrsf)
标题:今日说法法律咨询:我给我妈买的房子,我妈的继子可以继承该房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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