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王
编辑|王书博
前段时间风靡朋友圈的“秘密音乐。。。”在2020年7月初被苹果App Store和APP Store封杀,让我想起了2020年上半年“秘密音乐。。。”的火爆。
据数据分析平台“七麦数据”统计,2020年5月30日至6月14日,秘密音乐。。。一直占据苹果APP Store免费榜前三的位置;Android已经被下载了1.12亿次。
也有作者身边的亲朋好友不遗余力的向作者推销,拉作者注册“秘乐”账号。
这已经不是近年来第一次这样的APP被整体下架了。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打着“走路赚钱”、“看新闻赢商品”、“刷。。赚积分”旗号的app层出不穷。这些app通过设置先易后难的任务分类来吸引用户。
邀请新人不断“接手”的运营模式吸引人注册返利,上下线组成专门团队并承诺给予高额回报,严重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增加了资本市场的风险。
很多网友和自媒体坚信“秘乐。。。”这类app的运营模式是一种新型的非法传销,应该受到相关部门的监管和处罚;然而,一些app的创始人和高管却在极力辩称,他们的运营模式已经过律师和法学院专家的论证,是合法合规的。
那么“秘密音乐。。。”是否涉嫌传销?
国务院2005年发布的《禁止传销条例》号文第二条对传销的定义是:组织者或者经营者发展人员,以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为依据,向被发展人员计算并支付报酬。
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缴纳一定费用获得加入资格等。谋取非法利益,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
《条例》第七条通过列举明确规定以下三种行为属于传销:
(一)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并以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为基础计算并向被发展人员支付报酬(包括物质奖励和其他经济利益,下同),谋取非法利益的;
(二)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缴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缴纳费用的。从而取得加盟资格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盟,谋取非法利益;
(三)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从而形成线上关系,并根据线下人员的销售业绩计算支付线上报酬,谋取非法利益。
通俗地说,传销的三种方式是:拉人头、骗取入门费、团队付费。只要行为符合上述三个条件之一,就认定为传销。
根据秘乐。。。网站和产品说明书的介绍,秘乐。。。的主要运营模式是以其虚拟货币秘豆为核心,以人民币充值形成的秘宝为中间转换,以秘豆和秘宝的可兑换性为基础。
以使用“秘宝”打赏获得的礼物为提现途径,用户下载“秘乐。。。”APP后需要扫描他人分享的二维码才能注册,之后邀请的好友越多,提现的成本就越低,以此来激励用户邀请更多的好友进行注册,
“秘乐。。。”的经营模式满足《禁止传销条例》 第七条规定的(一)(三)条件,笔者认为“秘乐。。。”的主要运营模式涉嫌非法传销。
对此,各地工商部门、市场监管部门、。。部门等相关部门应保持高度警惕,加大对相关APP不规范行为的监管、排查和惩治力度,倒逼平台加强上线审核,规范自身行为。此外,
各地方。。要加强对人民群众的专题教育活动,提高人民群众防范非法传销活动的意识,叫醒那些幻想不劳而获的“装睡之人”。
标题:“秘乐短视频”:新型传销陷阱?
链接:https://www.52hkw.com/news/rj/6897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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