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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摘要
2018年7月27日9时许,刘某某驾驶“黑车”从江口非法载客至县城。途经吴礼公路石桥路段时,他发现礼县路交管局正在设置检查站检查过往车辆。工作人员要求刘某某停车接受检查。刘某某一慌,打算强行冲卡。
为阻止刘某离开,澧县道路交管局工作人员孟、杜扑到刘某车辆引擎盖上准备拦截。但失去理智的刘不仅没有停车,反而支持孟、杜快速行驶1.4km,直至被拦截。
澧县人民检察院以妨碍公务罪对犯罪嫌疑人刘批准逮捕。
案例解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277条,以。。、威胁方法阻碍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本案中,犯罪嫌疑人刘某不仅无视运输管理法律法规,还非法载客。
而且面对道路交管局工作人员的检查,试图。。抗法,逃避检查,对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造成了严重威胁,性质恶劣。
*检察官的提醒*
为维护正常的道路交通秩序,确保交通安全,请广大司机朋友遵守交通法律法规,不要非法载客,贪小便宜吃大亏。同时,在通过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请积极配合执法人员,保持清醒的头脑。
不要一时冲动触犯法律,不仅会严重危及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还会身陷囹圄,为自己的行为付出惨痛的代价。
国家法律设立妨害公务罪的目的和初衷是为了捍卫公权力的尊严,维护执法权力的正常行使,保障执法人员的人身安全。这一罪名设立以来,有效打击了一批藐视法律权威,干扰、阻碍执法人员执行公务的犯罪分子。
对维护执法权的正常行使起到了警示和震慑作用。然而,近年来,阻碍执法人员执行公务的。。行为仍时有发生。原因是有些人对法律有恃无恐,对生命漠不关心。
今后,澧县检察院将继续严厉打击此类藐视公权力、阻碍正常执行公务的犯罪行为,坚决捍卫法律尊严,维护社会秩序,为在澧县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监制:罗永红
审核:罗佩红
编辑: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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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黑车司机暴力抗法,飞车拖行执法人员被逮捕!
链接:https://www.52hkw.com/news/rj/7004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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