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赌博犯罪研究系列(25)
钓鱼游戏涉嫌开设赌场的逻辑和常见情况
车冲:广东法成惠均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
在网络捕鱼游戏中,玩家用“大炮”攻击海洋中的鱼,每次炮击都会消耗不同数量的金币,击中鱼后会随机掉落金币或装备。这是钓鱼的基本游戏。
随着不同游戏竞争的发展,钓鱼游戏的玩法也是日新月异。钓鱼游戏中,消耗金币、交换钓鱼以外道具的场景逐渐增多,钓鱼联盟、钓友、竞技场、房间、俱乐部等各种具有社交属性和竞技性质的游戏也相继出现。
除了钓鱼之外,还会增加一些有趣的游戏,比如猜拳、拆宝箱等。
只要按照游戏行业的监管规范开发并实际执行上述玩法,就不会有犯罪风险。但如果游戏设计存在漏洞或者指使、纵容他人利用其实现游戏中虚拟货币的双向兑换,则存在涉嫌赌场犯罪的刑事风险。
本文将对实践中可能被认定为涉嫌开设赌场的几种情形进行分析和展示。
一、钓鱼游戏涉嫌开设赌场的逻辑
一些钓鱼游戏之所以有开设赌场的嫌疑,最根本的原因就是符合开设赌场的构成。
网络赌场的形成需要各种条件和环节为赌博活动服务,如赌博场所、赌博规则、赌博筹码、赌资的投注和结算等。
赌客在他人提供的赌博场所下注,根据未来某一不确定概率。。的发生来决定赌注的输赢,并根据既定的赔率进行结算。在整个活动中,提供赌博场所、赌博规则、赌博筹码、赌博投注、结算服务的,涉嫌开设赌场。
而参与投注的人都是赌徒。
在正常的钓鱼游戏中,钓鱼的过程与开赌场的活动相比,也存在一个不确定的概率。。。在捕鱼界面中,如果以一定概率和“随机”的方式设计玩家捉鱼后“掉落”的金币和装备的数量和种类,
然后掉落的金币数量和装备类型都不确定。那么玩家钓鱼的过程就可以看作是一个不确定的概率。。。与开设赌场的活动不同,钓鱼游戏玩家通过这种不确定概率。。获得一定数量的金币或装备后,
不允许将收购的金币和装备换。。民币。通过这种禁止,将行为限制在“娱乐”的范围内。
相反,在涉嫌开设赌场的钓鱼活动中,玩家可以通过各种直接或间接的渠道,将获得的金币或装备兑换。。民币,通过不确定的概率。。来输赢人民币,进而达到“赌博”的效果。
因此,如果利用钓鱼游戏中的不确定概率。。,在钓鱼环节之外增加赌场活动所需的其他环节,就可以满足开设赌场罪的构成要件,从而形成赌场。
如前所述,正常钓鱼游戏中的钓鱼链接往往与涉嫌开设赌场的钓鱼链接存在相同的情况,不容易与赌博活动直接相关。会给开设赌场罪带来一个难题,如何区分正常的钓鱼游戏和涉嫌开设赌场的钓鱼游戏。
因为钓鱼环节是一样的,所以区分的关键不在于钓鱼环节,而在于其他构成开设赌场的环节是否可以认定和查证。
在涉嫌开设赌场的钓鱼游戏中,无论每个环节如何伪装或修改,都会回归到开设赌场的活动中,否则开设赌场的构成就不完整。
第二,钓鱼游戏涉嫌开设赌场。
如上所述,在钓鱼活动中利用不确定概率。。可以达到输赢的效果,那么在赌场开业活动的其他环节中如何实现投注和兑换(即提现或现金变现)?
如果在捕鱼游戏中将投注和提现的环节打通,那么就完整的具备了开设赌场活动的主要环节,即使是正常的捕鱼游戏也可以利用来实施开设赌场活动,下面介绍分析几种常见的投注和兑换形式。
(一)按照“投注”方式的不同予以区分
1.出售金币
金币是捕鱼游戏中常见的“炮”击捕鱼所需要消耗的虚拟货币种类,只是不同捕鱼游戏所用的种类名称不同,有的用其他称呼命名,但本质不变。
这些捕鱼过程中所消耗的虚拟货币,本质上是网络游戏运营企业发行的,玩家用法定货币直接或间接购买所得只能在平台内的指定范围、指定时间内兑换相应服务的一种虚拟兑换工具。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经过发行审批手续齐备的“金币”发行是被允许的。而且这类虚拟货币的发行也是众多游戏企业获得经营收入的主要来源。
在正常捕鱼游戏中,金币的发行和出售没有任何问题,但是在涉嫌开设赌场的捕鱼游戏中,所发行的金币等虚拟货币被用于赌博活动,金币的性质就会发生改变,因为金币或经过兑换后被用于赌博活动,
那么此时的金币就相当于接受赌客的投注,沦为了收取赌资的工具和赌客兑换赌博筹码的工具。
在涉嫌开设赌场捕鱼活动中,存在官方出售和银商出售的形式,但是随着网络游戏监管的严格,涉赌的捕鱼游戏平台往往通过扶持非官方银商的方式予以出售金币,而游戏平台在表面上依旧正常出售金币,
与开设赌场活动相关的行为由非官方银商实施。
2.出售弹头等装备道具
正如前文所述,通过金币直接实现赌客兑换筹码下注的行为在监管上日渐严格。一些涉嫌开设赌场的捕鱼平台则“另辟蹊径”不通过出售金币来实施收取赌资的活动,而是采用出售道具给赌客的方式来实现赌资的收取。
因为按照目前的网络游戏监管措施,捕鱼游戏平台不仅可以发行金币等虚拟货币,还可以在游戏中设置各种道具或装备,如黄金弹头、白银弹头、青铜弹头、核弹头等。涉嫌开设赌场的捕鱼平台会通过各种渠道提供装备或道具,
然后由赌客将装备道具转变回游戏内的金币等虚拟货币,从而实现赌博筹码的获取,捕鱼平台也同时顺利实现赌客“下注”和赌资收取。
3.出租不同级别捕鱼游戏账号
除了前面的“规避”手段,还有更为隐秘的操作,即通过出租一定级别的游戏账号的方式接受“投注”。捕鱼游戏平台可以设置一定级别的游戏账号,每日可以领取一定数量的金币。
那么如果将该级别的账号出租给他人使用的话,使用人就可以实际获得该账号内的游戏金币。而所支付的租金本质上就是获得该部分金币的成本。
利用这种出租账号收取“租金”的方式,既完成了赌资的收取,也更大程度上做到了“隐蔽”。
(二)按照“兑换”方式的不同予以区分
前面提及的出售金币接受投注的方式,都是要与此处的“兑换”相互配合才能形成打通开设赌场的各个环节,保障开设赌场活动的进行。
1.回收金币
直接回收金币兑换的方式是最简单快捷的方式,也是初期涉嫌开设赌场犯罪的捕鱼游戏平台常见的方式。回收金币的模式非常简单,就是通过各种回收渠道将赌客手中的金币按照金币和人民币的固定比例进行回收。
2.回收弹头等装备道具
在一些捕鱼平台,平台或银商会向赌客出售各类弹头等装备道具,然后赌客在捕鱼平台将弹头兑换成金币来完成上分的操作,经过捕鱼游戏之后,玩家再将金币兑换成弹头出售给平台或银商,从而完成下分的操作。
关于捕鱼游戏中法定货币、虚拟货币、虚拟道具之间的各种合法的兑换关系,可以参照《网络游戏公司风控系列(三)网络游戏中“随机抽取”玩法合规运营要点》 。
3.回收礼品卡、话费等实物卡券
按照《关于规范网络游戏运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通知》 的规定,捕鱼游戏平台是不得向用户提供虚拟道具兑换法定货币的服务,但是在一定程度上是允许向用户提供虚拟道具兑换小额实物的,
只是该兑换行为中的实物的内容和价值应当符合相关的规定。
正是该条款的内容,成为了捕鱼游戏平台允许用户兑换购物卡、话费的依据。但是一些涉嫌开设赌场的捕鱼平台,就通过提供大额购物卡、礼券、话费且进行回收的方式来帮助赌客实现筹码的变现服务。
这种模式一般是赌客通过捕鱼游戏获得金币后,并不是将金币直接兑换成现金,而是将金币兑换成其他虚拟道具,然后通过该类虚拟道具兑换礼品卡等,然后再将购物卡/礼品卡、话费等予以出售,
完成整个赌资“兑换”提现的过程。
比较典型的是将金币兑换成子弹,然后通过打开宝箱的方式获取碎片道具,再通过碎片道具兑换礼品卡等。该类型用于赌博的金币经过多个环节过滤,使得兑换过程复杂且难以识别。
本文是车冲律师结合办理计算机/捕鱼游戏开设赌场案件中的实务经验总结所得,希望对该类涉案人员的刑事辩护工作有所帮助。
标题:网络赌博研究系列(二十五)捕鱼游戏涉嫌开设赌场的认定逻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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